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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指示、决议,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任务和党建工作目标提出实施党的组织工作的具体措施或建议。 二、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健全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做好党组织发展、党支部目标管理、组织关系转移等日常工作;加强业余党校领导。负责各类政审材料的审核和出具各类证明。 三、认真落实党员学习制度,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先进,宏扬正气。 四、积极推行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人事管理方案,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和人员比例,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岗位聘用。 五、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协同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制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具体落实学术梯队建设,教师人才培养、教育、管理、进修、培训等工作;负责师资招募工作;并做好新进教师的上岗培训,新进大学生见习期、培养期考核、转正定级工作。 六、根据学校有关考核规定,牵头对各部门工作的目标考核;组织对教职工的岗位绩效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 七、负责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推荐工作,做好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聘书的发放、管理工作,组织好职称考试等相关工作。 八、依据上级部门有关政策,办理教职工退休和离职流动手续;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岗休养人员和待聘人员手续,加强日常管理,并做好稳定工作;做好离休干部和退休职工日常管理工作,坚持每月电话联系制度,慰问制度、重要工作通报制度,从思想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九、负责各类人事统计报表和学校人事档案工作,做好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的材料收集、整理、归档、查询、借阅等工作;负责全校教职工聘用合同的签定,劳动保护管理及违约事宜的处理工作。 十、完成与学校人事工作有关的其他工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